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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失范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12 来源: 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到教师具体工作中,要求教师不得出现下列问题:

1、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损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涉外活动中,出现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行为;

4、利用各种媒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5、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6、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7、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8、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9、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务;

10、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1、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的语言行为;

12、安排学生完成与其研究课题内容不相关的事情;

13、以各种借口推迟对学生论文修改及以其他形式威胁学生毕业的行为;

14、管理学生不善,出现危及实验室及个人安全的问题;

15、遇到突发事件及学生面临危险时,擅离职守、逃避责任;

16、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