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其账、卡、物相符,
学校拟于 2021 年 3 月 5~12 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
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基准日及范围
(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 2021 年 2 月 28 日,在此时
间之前购建(含受赠)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范围为各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与家
具等,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为依据。
二、工作安排
(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5~12 日,共 8 天。
(二)资产清查盘点期间停止固定资产新增、报废、变动等工作。
三、具体实施
(一)自查阶段(2021 年 3 月 5~12 日)
各学院(部)、党群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应成立固定资产清
查盘点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担任,负
责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统筹协调工作。请各单位资产管理
员(名单见附件1)以“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资料为依
据,全面清查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并
及时补打和粘贴固定资产标签。资产清查盘点完毕后打印《资产
清查账实相符汇总表》《资产清查异常资产汇总表》纸质版,经
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盖章,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汇
总,并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前报物业与资产管理科(海珠校区行
政楼东 202 室)。系统清查步骤流程(见附件2)。
(二)抽查核查阶段(2021 年 3 月 15~19 日)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组织相关人员进
行随机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2021 年 3 月 31 日前)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将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
清查盘点结果进行公布,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书,由归口管理部门限期落实整改并收集整改报告,统一交至资
产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固定资产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
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的重要性,在清查盘点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
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此次清查盘点后的固定资产数据
将作为学校今后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制的依据。各单位资产负
责人、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要抓好清查盘点各个环节的工作。
资产使用人负责清查名下资产、资产管理员互相配合,明确本单
位资产保管责任,合力完成清查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为保证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有序进行,请资产管理员有变动
的单位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前将《单位资产管理员变更申请表》
(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物业与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9002315。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员名单
2.固定资产清查操作步骤
3.单位资产管理员变更申请表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