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领导小组挂靠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党总支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组织申请、初评及推荐等工作。
二、参评对象
凡符合仲研字〔2016〕4号、5号、6号文件要求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参评。
三、名额分配
1.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指标数(共5个名额)和仲研字〔2016〕4号文的规定,现拟分配给2018级新生1个推荐名额,其他年级(即2016级和2017级)共4个推荐名额。若全部新生没有符合评审条件的,该名额则自动转入其他年级研究生评审使用。
2. 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宣传、初评及推荐。充分宣传,让每个研究生知晓知情。每个培养单位新生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其他年级学生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若没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可不予推荐。
四、评审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申报(9月25日前)。
(二)各培养单位审核参评研究生申请材料后,严格依照仲研字〔2016〕4号文、5号文、6号文的规定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网上公示和纸质公示均需进行),由各培养单位将拟推荐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10月8日前)。
(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审定拟奖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10月19日前)。
五、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向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
凡参评研究生,均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新生需填写《2018年申请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成果及计分表》(附件2),其他年级学生需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一览表》(附件3),提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人成绩单;
2. 不少于500字的个人事迹;
3. 科研成果(论文发表、论文获奖、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编写著作、发明专利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SCI、EI、SSCI、CSSCI收录的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
4. 参加各级竞赛、评优评选等,获得的证书、奖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所有成果材料的有效时间为:①研究生新生为本科阶段的成果;②二、三年级研究生为读研期间的成果;③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提交在读期间尚未用于以往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全新成果。
(二)培养单位向学校提交的材料
各培养单位应对学生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17年10月8日17:00前将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张泳仪,联系电话:89002099)。
具体材料如下:
1. 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18年申请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成果清单及材料、计分表;
4. 申请人向培养单位提交的全部成果清单及相应材料;
5. 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及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18年申请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成果及计分表
3. 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一览表(其他年级)
4. 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