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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0:50 来源: 阅读数:

各位同学:

依据《关于做好 2023 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26 号),为做好我院 2023 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仲研字〔20147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学院毕业生实际情况,我院共有3个名额(学硕2个名额,专硕1个名额)。

二、具体说明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对象为 2023 届全日制研究生。在校

期间有课程不及格现象因违纪违法被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学生,不得评定为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条件执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秀

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仲研字〔20147 号)文件规定。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道德品质端正。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热心各种公益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所学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其中,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英语通过六级者以 70 分计),无补考记录。

4.评选时应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毕业前未通过答辩者取消该荣誉

5.参评毕业研究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研期间应在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发表论文是指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或本

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研期间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任课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2)有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发表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是指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3)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6.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已参评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期间无故旷课,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在学期间有补考、重修课程记录;

3)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达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或两个学期未按时注册;

4)有学术不端行为或申报参评材料不真实。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者应于418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至黄同学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1476592716@qq.com,电子版每个附件统一备注:/专硕-专业姓名附件XX,如学硕-化学工艺XXX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3)优秀研究生候选人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参编著作、专利、参与科研课题)、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佐证材料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复印件统一用 A4 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需与申请表(附件 2)装订在一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23 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清单》(附件 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学院审核

学院严格按照仲研字〔20147 号规定的要求,成立评议小组,认真审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按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分别组织初评,并将拟推选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

3.学生工作部审核并组织评审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名单。

4.公示

公示期 7 天,在此期间若对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径向学生工作部提出,并署真实姓名。

5.发文表彰

公示结束后,按照程序进行发文表彰。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按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学生提出申请必须实事求是,根据自身条件如实填写信息,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可信、准确。填写申请表时规范填写。

(二)如有违法行为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在优秀毕业生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院将撤回荣誉并依照规定处理

(三)本通知未涉及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事项,执行仲研字〔2014〕7 号的相关规定。

(四)本通知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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