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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 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4:54 来源: 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9〕18 号)(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57 号)

(附件 2)精神,教育部 2019 年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拟在

2019-2021 年三年中,分年度建设 10000 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现将 2019 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学院满足下列两类条件之一的专业必须进行申报: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专业

1.符合教育部 18 号文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2.原则上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已经通

过省级验收(含 2019 年省级验收通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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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

1.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

2.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称号;

3.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各学院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均须申报,省厅将对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

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的专业优先推荐教育部。

二、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报流程

1.学校申报。

(1)学院申报。各学院作为专业建设的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组织论证。学校参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

证,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予以 5 天公示。

(3)省教育厅网站填报。学校统一组织拟推荐项目登录广东省教育

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gjc.scnu.edu.cn/),进入广东“双万

计划”栏目进行填报。填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遴选专家组,根据

申报条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信息审核,并按照遴选程序对申报专业进行

评议,提出 2019 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拟推荐名单。

3.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根据专家遴选评议结果,结合我省实际情

况,审定 2019 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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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平台报送。省教育厅组织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名单

的高校使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进行专业信息在线填报(具

体填报方式见 18 号文,国家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届时由省教育厅发放),

并由省教育厅完成在线审核,提交报送教育部完成最终申报。

(二)时间安排

4 月 29 日-5 月 10 日,学院申报;

5 月 11 日-5 月 25 日,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并推荐;

5 月 26 日-6 月 5 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

6 月 6 日-15 日,省教育厅审定;

6 月 15-30 日,国家平台报送。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 5 月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具体要求如

下:

纸质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 3)、相

关佐证材料清单(材料清单需包含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4)、申报国家级一

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 5,按推荐程度排序),一式一份,交海

珠校区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 308 室)。其中佐证材料清单、汇总表等材

料请务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电子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相关佐证材料

清单及佐证材料、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等(压缩成 RAR

文档,以“×××学院 2019 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命名)发

4

送至 zhkujyk@126.com。其中“佐证材料”应尽量简洁,并按附件 4 要求有

序整理。

联系人:胡燕红,电话:89003038,1363142157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各学

院应高度重视,要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统筹推选优势专业,积极协调落实

相关办学资源,做好一流专业建设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二)强化建设保障。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教育省厅指导意见强化对

一流专业建设的支持,在专业设置、专业认证,以及招生等方面予以倾斜,

同时给予相应建设经费支持,各学院也要整合和集聚校内外各类资源,对

一流专业建设给予重点倾斜,加强各方面建设保障。

(三)落实目标要求。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计划实施过

程跟踪,制定一流专业建设目标及绩效考核方案,对专业建设点进行专项

考核,实行动态调整,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

设点暂停支持或予以撤销,对建设达标且成效较好的专业,加大支持力度。

获得专业点建设的各学院要强化建设意识,确保持续建设力度,并做好参

加专业认证的各项工作,争取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在我校建成一

批办学声誉高、教师质量硬、培养过程实、条件资源足、质量保障强、学

生发展好、支撑地方及国家发展有力的国家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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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

知》(教高厅函〔2018〕18 号)

2.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57 号)

3.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5. 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教务处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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